关于集中清理更换自考不合格照片处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应用型专业考生不符合要求照片更换处理通知》的精神,考试院决定对于历年不合格照片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更换处理。问题照片的主要内容:照片模糊、反光、底色不符合要求、照片反转颠倒、有边框、戴帽、穿着吊带、制服照等。
经过筛选我院直属考生有如下学生建议更换照片,名单见附件一:生科建议更换照片名单。其中已经毕业的考生不用办理。
本次有问题不更换的考生,只有在毕业审核时,出具审核未过通知单后,按照要求考籍更正合格后,方可在下次申请毕业,请引起高度重视。
本次集中清理的照片将统一制作新的准考证,考生一律不得持旧准考证参加考试。
1. 材料上报时间:4月17日(本周五)集中办理
2. 材料上报地点:川师成龙校区第三实验楼西208办公室
根据考试院的要求,考生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电子照片(以考生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必须按照附件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照片采集要求》,照片必须是照相馆拍摄的照片(不允许使用以前的照片翻拍;摄像头、手机照片都是不合格照片。)照片发送到shengkeyuanzikao@163.com邮箱。
2、附件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申请填写并签字。不得代办代签。
附件1:附件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doc (32.00k)
[下载] 附件2:附件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照片采集要求.doc (22.00k)
[下载] 附件3:附件一:生科 建议更换照片名单.xls (69.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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