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課程重新學習的報名與組織
1.課程考試不合格或課程考試合格但對考試成績不滿意的學生bbin_bbin网址bbin_bbin网址,可報名參加該門課程的重新學習;
2.每學期開學后第三周內,學生可報名課程重新學習。并根據報名情況開設重新學習教學班。若某門課程報名人數不足bbin_bbin网址,無法單獨開設教學班,學生可隨低年級正常開設的該課程教學班跟班重新學習bbin_bbin网址;
3.通識教育必修課的重新學習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和管理,專業課重新學習由各有關教學單位安排和管理;
第二條 課程重新學習的考試和成績認定
1. 課程重新學習必須在教學計劃規定的修業期限內完成;
2. 學生參加課程重新學習取得的成績按實際成績記載bbin_bbin网址,并注明“重新學習”字樣和次數bbin_bbin网址bbin_bbin网址,學生課程成績以參加課程歷次考試的最高分記載bbin_bbin网址。如學生某門課程正??荚嚦煽優?0分,第一次重新學習考試為71分bbin_bbin网址,則該門課程成績記載為71分并注明“重新學習1”字樣;
3. 未辦理課程重新學習報名手續的學生沒有參加重新學習考試資格bbin_bbin网址,如擅自參加重新學習考試bbin_bbin网址bbin_bbin网址,其考試成績無效bbin_bbin网址;
第三條 重新學習收費
課程重新學習學費按國家和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執行bbin_bbin网址。無故不參加考試或因缺課達總學時三分之一而取消考試資格者不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