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查卷時間
1.學生可以登錄教務處教務管理信息系統查詢課程考試成績;學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要求復查試卷bbin_bbin网址,必須在每學期開學后第二周內向開課單位提交書面查卷申請,過時一律不再受理;
2.各開課單位在開學第四周前安排復查試卷,第四周后不再復查試卷;
第二條 查卷范圍
1.復查試卷僅限于前一學期考試試卷bbin_bbin网址;
2.復查試卷只就其加分錯誤及漏評試題、漏登成績進行更正,教師不得更改或調整評分標準重判試卷和更改平時成績bbin_bbin网址bbin_bbin网址;教師如要調整評分標準重判試卷和更改平時成績bbin_bbin网址bbin_bbin网址,必須有明確理由并提交報告由教務處審批;
第三條 查卷程序
1.申請查卷的學生填寫查卷申請表前兩部分,經開課單位分管教學院長審批同意后,交開課單位的教學秘書;
2.開課單位教學秘書、教研室主任和任課教師共同完成試卷復查,并將試卷(或原始成績冊)的復印件附在查卷申請表后面,在第四周前由教學秘書統一到學校教務處審批并按學校規定處理bbin_bbin网址。